为庆祝建党 100 周年,培育受助学生的爱党爱国情感和感恩意识,进一步推进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结合 2021 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安排,决定在我校开展资助宣传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2021 年 4 月 19 日—5 月 30 日。
(一)开展资助主题征文活动。在全校获资助的学生当中,开展主题为“感党恩跟党走,助学筑梦成才”的征文活动。征文需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感情真挚。相关要求如下:
2.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4.参赛作品有关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6.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8.行距:全文行距 1.25 倍
资助征文比赛设个人奖,一等奖 10 名,奖励 200 元/人;二等奖 20 名,奖励 150 元/人;三等奖 30 名,奖励 100 元/人;优秀奖若干名。根据最终成绩排名遴选 2 篇优秀作品参加教育厅资助征文比赛。
每个二级学院推荐 8 篇,推荐作品应注明指导老师(每篇作品指导老师不超过 2人)。指导教师奖励根据获得教育厅奖项等级,参照《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文化艺术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竞赛指导教师奖励标准奖励。设计学院在2021 年 5 月 8 日前将最终作品统一上报学院进行评审,联系人:岑仲善。
(二)开展资助书法比赛。各班围绕资助育人工作,征集一批导向鲜明、富有宣传教育意义的优秀资助书法作品,作品需体现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的相关政策,可以是钢笔、毛笔形式。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所在学院及班级、指导老师等信息。作品可以是形式多样的软笔书法、硬笔书法作品。表现形式不限,篆、隶、楷、行、草等均可(篆书、草书需附释文)。软笔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纸(68cm×136 cm),硬笔书法作品不超过 A3 大小。作品无需装裱。资助书法比赛设个人奖,一等奖 10 名,奖励 200 元/人;二等奖 20 名,奖励 150 元/人;三等奖 30 名,奖励 100 元/人;优秀奖若干名。根据最终成绩排名遴选 2 篇优秀作品参加教育厅资助书法比赛。
(三)资助演讲比赛:根据学校举办的“青春告白祖国”演讲比赛中参赛学生表现及获奖情况。遴选 1 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教育厅资助演讲比赛。
(四)张贴资助宣传海报。由校资助中心分别在东西校区相应校内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国家助学贷款及还款政策宣传海报和广西雨露计划学历教育补助政策宣传海报,让学生全面掌握这些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
(五)开展“感党恩跟党走,助学筑梦成才”线下主题班会活动。组织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国家助学贷款征信和还款知识教育,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期间,除上述活动外,各二级学院可结合自身实际,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是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重要举措,也是向学生、家长和社会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知识的重要途径。各班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资助政策人人知晓。各班要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期间,积极引导,营造氛围,让学生全面掌握各类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在校生中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防疫困难补助的学生要求参加全部活动,其他学生鼓励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