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 2021 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一)资助对象
1.2021 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
2.补报 2014-2020 届参军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二)资助标准
国家对每名高校在校生、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贷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计算,每人每年最高不得超过 8000 元。
(三)申请程序及提交材料
1.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经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学校财务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提交学院资助办。
2.《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银行卡复印件各 2 份。
3.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所贷款金额全部《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 2 份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二、退役复学或入学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一)资助对象
1.2021 年退役复学或入学学生;
2.补报 2011-2020 年退役复学或入学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国家对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复学或入学学生,按每人每年最高不得超过 8000 元进行学费资助。
(三)申请程序及提交材料
1.申请学生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经批准入
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学校财务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提交学院资助办)。
2.《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银行卡复印件各 2 份。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请表》内“学生本人签字”一项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并捺印,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
2.为便于装订,所有表格内的照片原则上为学生本人电子照导入表格后直接打印。
3.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号需是学生本人身份证所办理的建设银行卡号,并确保该卡在两年内都能正常使用。
4.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及时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在校生和毕业生办理申请,于2021年10月25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
(附件 3)统一报送学生工作处,过期不予受理。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相关负责老师。
联系人:秦 涛 电话:0772-2726226
附件: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3.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接收汇总表
4.国家助学贷款一次性还款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