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校学工〔2022〕18号《关于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2022-2023学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积极宣传,认真组织学生报名,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优中推优的原则,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及辅导员审核推荐,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最终拟推荐杨文鑫等105名学生参加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拟推荐周雨静等8名学生参加2022-2023学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评审,现给予公示。
具体推荐名单如下: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13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向工业与艺术设计学院204办公室岑老师反馈,电话:0772-2725500,逾期反馈不再受理。
工业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