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学工〔2022〕13号《关于做好2022-2023 学年第一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和校学工〔2022〕17 号《关于做好2022-2023 学年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学工作处资助办提供的《2023年春季学期精准系统导出比对结果》数据,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议,决定对以下新增认定的韦秋梅等7名贫困生,现将新增贫困认定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师生请及时反馈。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2日-2023年3月24日
反馈办公室:工业与艺术设计学院204办公室
反馈电话:0772-2725500 岑老师
工业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3年3月22日